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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跟对方2013年结婚,由于身份证不够年龄登记所以只在他家摆了酒席
律师你好!我跟对方2013年结婚,由于身份证不够年龄登记所以只在他家摆了酒席 律师你好!我跟对方2013年结婚,由于身份证不够年龄登记所以只在他家摆了酒席,当时他家给了我家两万礼金,准备到结婚的日子我流产一次,婚后也流产一次,经过两次流产我感觉他不体贴渐渐对他失望以至于感情不和,所以在2014年我只跟他见过几面相处时间短,现在我怀孕六个月了因为孩子不是他的我跟他以感情不合提分手,他家一致认为孩子不是他的甚至说怀疑以前两次流产都不一定是他的,以前流产两次确实是他的只是这次不是,但我不承认不是他的,现在他家说如果要分的话孩子生下来后要给他们,我坚决不同意孩子给他,他们就要我赔偿这些年一直以来他们花的钱,不然就要打官司,请问如果真的打官司我的胜算是多少?如果没胜算赔偿又要赔偿他们多少
2015-04-27 13:11 ask201……(广东-佛山)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晓雪律师  2015-04-27 13:33
您好,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2 刘祖虎律师  2015-04-27 13:51
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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