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岳父是公租房的承租人,在动迁时进行了家庭协议分割,一半的动迁款给儿子,另一半给女儿,岳父和女儿一起生活,女儿用动迁款买了动迁房,产权人是女儿的名字,买房的发票也是女儿的名字,由于动迁组工作失误把购房款搞错了,几个月后退回来差额款,岳父去世,动迁组把退回的款制作岳父的名下(说是原来承租人是岳父的名字),现在要按遗产要所有子女同意,这能算是遗产吗
2015-04-25 20:39 lt7703……(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韦云律师 电话:13801694259 2015年04月25日 21时44分
已经对动迁款进行分割;如果是女儿以自己分割到的动迁款购房,退回也属于女儿。
2 110网律师 2015-04-26 15:21
可以要求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