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日期是2008年9月13日,房产证未下来,贷款未还清,结婚日期2009年4月7日,房产登记在 铁西卫工街与北四路交叉第一城!
我是男方,购房合同日期是2008年9月13日,房产证未下来,贷款未还清,结婚登记日期2009年4月7日,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同时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请问现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且首付款和还贷的钱都是由男方支付的!
我是男方,购房合同日期是2008年9月13日,房产证未下来,贷款未还清,结婚登记日期2009年4月7日,应该属于婚前财产,同时房产登记在妻子名下,请问现在离婚房产如何分割?且首付款和还贷的钱都是由男方支付的!
2011-02-16 13:41 dujian……(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2-16 13:45
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马军烨律师 2011-02-16 15:33
你好,
如有充份证据,该房应该归男所有。
如有充份证据,该房应该归男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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