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请教应该怎么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第2款...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 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2011-02-15 17:48 JTm4368(江西-吉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海军律师 电话:13097221308 2011-02-24 23:01
赔偿总额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比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是1万,有2个被抚养人,每个人5000。
2 孙新律师 2011-02-15 17:51
赔偿总额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计算。比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是1万,有2个被抚养人,每个人5000。
3 2011-02-15 18:00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比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是1万,有2个被抚养人,每个人5000。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比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是1万,有2个被抚养人,每个人5000。
相关法律问题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7个回复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个回复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个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个回复求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2个回复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七条?
0个回复二00七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个回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何时失效的?
5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