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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享受2011年动迁法的补偿条例吗?
我们可以享受2011年动迁法的补偿条例吗? 我家吉林市2010年12月4日通知动迁,我是10年商品楼,靠江边和解放路,三楼正楼,给的房子不好,我不要,货币补偿按《【2010】拆迁松天字第12-28-01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3628元 这个价根本买不到房子,现在市场交易价6500我元。而2011年新动迁法评估价是不得低于市场交易价。(他们在钻动迁法空子),请问;我们可以享受2011年动迁法的补偿条例吗?谢谢
2011-02-15 10:58 857310……(吉林-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1-02-26 08:42
不可以~你们这之前属于2010年动迁,政府已得到许可。从2011年1月多少号(我忘记了)开始才可以按新动迁法。但是我想最后政府能相对补偿,但不会参照市场价,前提是你们得坚持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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