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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子在今年3月2号撞到了路边的路灯,城管队跟交警都来了,跟城管队协商已经赔付了15000元
我的车子在今年3月2号撞到了路边的路灯,城管队跟交警都来了,跟城管队协商已经赔付了15000元 我的车子在今年3月2号撞到了路边的路灯,城管队跟交警都来了,跟城管队协商已经赔付了15000元,另外去停车场拿车时又付了4000元吊拖车费,全部有税务发票,发票跟事故认定书已经交给保险公司了,但保险公司不认可赔那么多钱,迟迟不定损,请问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2015-04-21 17:22 ask201……(江西-宜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2015-04-21 17:35
您好,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
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按实际损失索赔,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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