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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
我要离婚 我是保定的,婆家是衡水的,我是98年结的婚,婚后生活一直不是很和谐,特别是近几年,我丈夫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对我使用家庭暴力,我在万般无奈情况之下想离婚,我想咨询一下,能否在娘家办理离婚手续?我目前在娘家。如果离婚我还可以获得哪些法律上的支持?
2011-02-14 16:58 SqZ7833(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2-14 17:06
如果你们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在丈夫家或者你娘家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你起诉离婚,必须
到你丈夫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基层法院(县一级)起诉。如果你们是由于你丈夫的家庭暴力导致离婚(你应当提供证明,比如派出所的报案出警纪录、村委会、妇联等机构出具的证明),他有过错,在分割家庭财产时应当照顾你,另外,如果你没有住处或者生活困难,他还应当对你提供困难帮助。
2 孙新律师  2011-02-14 17:12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 孙新律师  2011-02-14 17:40
如果是起诉 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的,如果你能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 那么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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