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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各位律师,儿子离婚协议书已写明夫妻同共财产电冰箱,洗衣机,微煲炉,热水器归女方
咨询各位律师,儿子离婚协议书已写明夫妻同共财产电冰箱,洗衣机,微煲炉,热水器归女方 咨询各位律师,儿子离婚协议书已写明夫妻同共财产电冰箱,洗衣机,微煲炉,热水器归女方。离婚一年女方提出房子要一半?房子是结婚后父亲购买的,但房产证写了儿子的名字,那时父亲买房子的钱是他向别人借的,还款时卖了婚前的房子还,剩下一部分钱靠父亲的工资还清,只有人证,只有售房合同是父亲的名字,无其他凭证,女方要求房子一半能给他吗?是否夫妻共同财产?
2015-04-20 21:07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袁伟律师  2015-04-20 21:53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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