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朋友开车撞人后,与他同车的两个同学打车把人送到医院,他开车回家了,随后他父亲拿钱去医院看伤者。他撞人是当天晚上10点多,第二天上午8点多去的交警队。交警队没有做酒驾检查,只让他录口供,交警队认定撞人后驾驶员不在、车不在,构成逃逸,让他准备签逃逸认定书。签字前他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他打官司也没用,交警认定这个推翻不了。请问这个逃逸认定真的无法改变吗?
2015-04-20 16:34 158303……(河北-张家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5-04-20 16:35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2 孙新律师 2015-04-20 17:02
您好,一般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