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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有个13岁左右的小朋友偷了我的价值65元的东西,昨天我把他抓住了
前几天有个13岁左右的小朋友偷了我的价值65元的东西,昨天我把他抓住了 前几天有个13岁左右的小朋友偷了我的价值65元的东西,昨天我把他抓住了,交到警察局,警察就给我立了个案,就叫我回家等消息,尽量帮我追回来,那意思就是说追不回来就算了?那这样的话不是放纵小孩子偷东西,不管商人的损失?这样的话谁敢来你们广西做生意啊?
2015-04-20 12:02 ask201……(广西-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5-04-21 12:14
你好,应该由他的父母赔偿你的损失。
2 莫高经律师  2015-04-20 18:03
警方这样回答你是对的,但是不等于放纵小孩偷东西的;同时你还可以叫小孩家长赔偿给你的。但是你说后面说的那句话就伤了广西人的感情和尊严了!是不该这样说的。我们也希望社会治安好,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存在,更欢迎有高修养的商人来广西发展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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