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你好,我的职务是出纳,我以前公司欠供货方一笔款,我有在一份供货方的结算单上签字
你好,我的职务是出纳,我以前公司欠供货方一笔款,我有在一份供货方的结算单上签字 你好,我的职务是出纳,我以前公司欠供货方一笔款,我有在一份供货方的结算单上签字,现在对方将以前公司做被告, 但是我只是出纳,公司与供货方之间的货款都是老板直接和供货方计算的,不在我的职责之内,我只负责记录出纳付款的记录。现在公司在法庭不承认我在那上过班,(由于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无法证明我在哪上过班)还说我没资格签字,即使签字也应盖公章,可是签字也是老板让我签的,我自己也不会无缘无故去签,供货方律师找到我说叫我出庭,否则要将我列为被告,而以前公司律师又说让我不要出庭就没事,我该听谁的,现在我该怎么办
2015-04-20 10:32 ask201……(浙江-衢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4-20 10:34
这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 钱亚芳律师  2015-04-20 10:41
法院列你为被告并无不当,因为你在结算单上签名.但你可以这是公司纠纷,与你个人无关来抗辩.但如果公司不承认,那对你是相当不利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