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押金问题 我与5个同学(我们刚大学毕业)合租,800元每月,押金500元,规定如有特殊情况提前30通知对方,否则缴纳违约金200元。房租为提前15天缴纳下3个月的房租。由于快到房租的前一个月正值春节,我们都提前回家,年后有两个同学辞职,我们剩下的人,负担不起房租,要求到合同期退租,可房东以我们上个月水电煤气用的太多(水费80元、电费325元 煤气费168元)为由,让我们马上再交1000元押金,称我们搬走后按水电煤气多退少补。我想请问一下,房东让补交押金是否合法,(我们现在还没发工资,一时拿不出钱来)我们应如何处理?
2011-02-13 20:56 wcccju……(河北-邯郸)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2月13日 21时03分
按照你们签订租赁合同时的约定,房东无权多让补交押金。
2 孙新律师 2011-02-13 22:19
依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
3 孙新律师 2011-02-13 22:38
你好,依合同,房东无权要求,建议与房东协商解决,说明你们的实际情况。
4 孙新律师 2011-02-14 21:20
要求不合法,应该按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