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个问题 我爷爷是一个环卫工人,今年68岁了,一个月前在扫公路的时候被汽车撞死了,对方的责任,我们去找环卫局的领导按工伤处理,可他们却说我爷爷超龄了不受法律保护不能认定为工伤,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1-02-13 18:20 张志忙(山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武合金律师 电话:13954034008 2011年02月13日 18时27分
不是工伤,但是你们可以以雇佣人身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山东菏泽武合金律师为你解答 若有不明之处请随时与我联系 手机13954034008 13184069543
2 王颙斐律师 2011-02-13 18:35
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处理方式有两种:第一,直接要求肇事方赔偿,同时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如果单位不给申报,你们可以自行申报;第二、如果交通事故案件得到了赔偿,你们就不需要再走工伤保险赔偿了,反之,不足部分,工伤赔偿。
是否构成工伤,我认为主要是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是否构成工伤,我认为主要是看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3 马勇律师 2011-02-13 21:59
1、如果双方是劳动合同关系,则应认定为工伤;2、如果是雇用关系,则环卫单位权应负补偿责任;3、如果是工伤的,可由家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