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 伤害 2011年1月11日在宜宾县永兴镇中心校门口5个在校学生围殴他们的同学陈欣,造成陈欣重伤,现在还在宜宾市二医院住院治疗,请问做为受害方该如何围权
2011-02-13 17:54 李前成(四川-宜宾)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2-13 18:13
报警,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2 刘法律师 2011-02-13 19:39
您好,报警后由警方进行伤情鉴定,如果不构成重伤且学生未年满16周岁的,只能提起民事诉讼。反之则由检察部门提起公诉。如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13699469896。
3 都燕果律师 2011-02-13 20:21
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构成犯罪,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1-02-13 20:50
1、报警
2、要求对方赔偿全部费用甚至刑事责任
18615785858
2、要求对方赔偿全部费用甚至刑事责任
1861578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