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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家具厂工作从事木工,于今年3月份上班的时候右手中指与无名指被切掉了
本人在家具厂工作从事木工,于今年3月份上班的时候右手中指与无名指被切掉了 本人在家具厂工作从事木工,于今年3月份上班的时候右手中指与无名指被切掉了,去医院的时候说能接好,但是到最后也没接活,现在医院通知可以出院了,我想了解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医院方面有没有责任?
2015-04-18 13:23 ask201……(四川-南充)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邓飞律师  2015-04-18 14:21
您好,赔偿金额需根据伤残等级、您本人工资标准和当地社平工资等因素确定;医院有无责任一般须作医疗损害鉴定才能确定,但建议没必要把问题复杂化。
2 刘杰律师  2015-04-18 15:47
要鉴定伤残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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