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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未房贷,违约问题
银行未房贷,违约问题 你好,我在农业应该按揭贷款,其中收入证明和社保单不符,正赶上这个月银行银根收紧,贷款未通过,现在准备换银行,但马上到了合同中写明的过户时间,现在卖方要求支付违约金,请问是我们违约吗?如果是,违约金如何算?
 
 注:收入证明与社保单不符情况之前征询过中介,中介说没问题,且签合同时中介未告知如贷款未下来,买方需承担责任
2015-04-16 16:09 pzj122……(上海-杨浦区)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4-16 16:32
如果确实属情势变更导致的合同不能履行,则买方不承担责任。
2 张晓雪律师  2015-04-16 16:11
您好,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
3 110网律师  2015-04-16 17:13
这种情况属于买方个人因素导致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 张鹤生律师  2015-04-16 17:37
估计合同条款说贷款是你自己的问题
5 张向锋律师  2015-04-16 20:56
需要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具体约定来处理。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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