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家庭的问题 您好!请问下,父母在我不到6岁的时候离异,我被判给父亲,从小到大,母亲没有尽过一点抚养义务,没有给过抚养费,也几乎不联系我们。我现在长大了,工作了,她想要让我养老,请问我有赡养的义务吗?(她离婚后 就再婚,在那面又生了一个女孩。)我也是女孩。
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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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2 10:45 张娜626(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2月12日 13时44分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2 110网律师 2011-02-12 10:49
这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尽力而为吧。
3 110网律师 2011-02-12 10:50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
4 赵江涛律师 2011-02-12 10:50
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5 李同红律师 2011-02-12 10:53
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6 孙新律师 2011-02-12 10:56
作为女人有义务赡养老人,但是由于她没尽到抚养义务,双方感情淡漠可以要求降低抚养义务
7 孙新律师 2011-02-12 11:01
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
8 风志律师 2011-02-12 11:02
子女对父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9 陈晓云律师 2011-02-12 11:03
已回复。
10 王汉勇律师 2011-02-12 11:04
要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