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和儿子户口所在地不给任何待遇。怎么办、、? 1994年嫁到程村,2004年离婚,这十年和村民一样待遇。自离婚后我和我儿子就什么待遇也没有,一晃就是六年,现在更严重是影响了我儿子的婚姻,介绍的姑娘都愿意,但一知到我们没待遇,就说我们是黑户,将来有小孩也是黑户,所以,对象吹了一个又一个,我很苦恼。难道离婚能给我们带来这么大的伤害吗?连我们想做个基本人都不成吗?请给我们娘俩解开谜语,换我们一个安定生活。谢谢、、、
2011-02-12 01:32 jvz3607(天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潘学平律师 电话:13737216352 2011-02-12 01:35
要看村委怎么规定了。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02-12 09:42
可以诉讼解决,要求享受村民待遇。
3 齐志龙律师 2011-02-12 12:48
可以诉讼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1-02-12 13:27
对于农村集体成员资格的案件,法院现在已经不受理了
5 孙新律师 2011-02-12 14:27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