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 我和丈夫于2009年3月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当时我出资12万,他出资8万,购房合

同上写的我俩人的名字,剩余房款用他的公积金贷款,于2009年4月开始还款,

2009年7月我俩登记结婚,2010年6月生下一男孩。
现在离婚,由我抚养孩子,那么将会如何分割这套住房?
2011-02-11 20:44 落凡(山东-济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汤红艳律师  电话:15805377556  2011-02-11 21:31
你要找证据尽量证明你们各自的出资额,按比例分割。因为婚后的还贷是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
2 孙新律师  2011-02-11 21:03
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各半分割。
3 李同红律师  2011-02-11 21:03
如果能证明出资份额的话按照出资比例分割,不能证明的话均分。
4 110网律师  2011-02-12 16:28
房子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是 你要举证你出资比对方多 可以多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