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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自行车刮蹭自行车摔倒受伤。
电动车与自行车刮蹭自行车摔倒受伤。 2015年4月13日早8:40分左右,在信息路上地环岛南侧,我骑一辆电瓶车,对方骑一辆自行车都从北向南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我超过对方的车,并行骑行了一会儿,对方前方有障碍物突然往我侧躲避,导致对方车把碰到我胳膊肘,对方摔倒受伤,嘴唇、额头、鼻梁擦伤,膝盖淤青,无骨折情况。当时我带对方去了附近的医院进行治疗,费用对方付的。后由于对方不服,故向交通部门报案,双方去了交警支队,交警好像故意帮对方说辞,说我是全责。并草率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做?如果复议相关部门是否能够接受?我该去什么地方复议?如果复议还是原来的结果,那么对方进行诉讼后,我是否有胜算的几率?谢谢!
2015-04-14 20:12 gjnuoy……(北京-海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4-14 20:20
你好,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2 常路律师  2015-04-14 20:31
您好,可以诉讼
3 赵剑律师  2015-04-14 20:51
您好,交通事故中由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对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最终根据认定书结论责任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划分责 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根据《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 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 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4 谷友军律师  2015-04-14 20:51
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5 孙新律师  2015-04-14 20:57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的话建议及时申请复核
6 怀向阳律师  2015-04-14 21:22
你好,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
7 李建成律师  2015-04-14 21:54
不服的话是可以申请复核的
8 孙新律师  2015-04-15 10:18
您好,对于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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