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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责任问题 你好,我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5万元,占股10%。第一大股东以技术股的形式赠送5%,总占股15%。
1. 我在2年前离开公司,以当时公司的债务计算承担3万元的债务,并以个人名义签了对公司的欠条,已偿还一半1.5万元,还有1.5万元未还。欠条已过去两年,请问是否还有法律约束效应,是否必须偿还另外一半?

2. 对于公司在后面2年累积的新债务,我是否需要承担,如需要需承担多少

谢谢
2015-04-14 17:50 lakaya(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马云秀律师  电话:15899875616  2015-04-14 18:49
不论是新债务还是以前的债务,你都可以不承担。
2 付成刚律师  2015-04-15 09:16
有效责任公司,不需要拿个人的钱去支付,只以公司的资产为限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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