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私人律师法律咨询
结婚前买房,女方出现金3万元,男方找亲戚借款28万,付款均为男方银行卡,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名字
结婚前买房,女方出现金3万元,男方找亲戚借款28万,付款均为男方银行卡,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名字 结婚后夫妻共同还债。女方出的现金3万及共同还债部分无依据,如果男方不承认离婚的时候是不是这房子就跟女方没关系呢?
2015-04-14 14:19 caihao……(湖北-十堰)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史鹏律师  电话:13972459275  2015-04-19 22:17
你好,如果房产证上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2 李丹律师  2015-04-14 14:25
您好,是婚前买的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吗?
3 陈亮律师  2015-04-14 14:27
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4 武昌陈哲律师  2015-04-14 15:08
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5 杜红涛律师  2015-04-14 18:40
您好,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5-04-19 11:00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7 武律师  2015-04-27 10:20
有双方名字,是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