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万分感谢!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房地产销售人员,自06年12月工作至今.月工资1200元.公司没有给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更没有任何的保险.中间还有一次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没有一天的休息.另外公司还欠我一比不小的佣金不给兑现.亲问象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啊?如果象劳动部门投诉的话.我可以获的多少赔偿金?分别是那几个方面?是多少?万分感谢!!!
2009-05-05 21:07 耿亮(安徽-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5月05日 21时35分
公司的做法显然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你可以要求从2008年2月后的双倍工资,加班费(要有证据)以及应交的社保等,你可以就此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聘请律师代理。
2 110网律师 2009-05-05 21:11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购买保险,支付加班工资等。
3 110网律师 2009-05-05 21:42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 且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加班 给加班费
4 潘友才律师 2009-05-05 21:47
关键看举证,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不了再申请仲裁。
5 倪振杨律师 2009-05-06 09:12
如果是劳动关系,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补发08年2月以后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会保险、支付其他劳动所得等。——满意请采纳!
6 110网律师 2009-05-06 11:01
以上律师分析的很正确,如果你自己不清楚或把握不好,可以聘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