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这样的非法同居 我弟经人介绍与一女(小辉)未办理婚姻登记就一同到广州打工并生活在一起,先后生下一儿一女,现儿已4岁多,女已近3岁,我弟与小辉因感情不和,三天两天吵架,而且小辉对我父母也非常不好,动辄恶言相向,甚至辱骂,所以我弟两年前就与小辉分居了,两个小孩由我父母在我家带着,我弟出生活费,两年多以来小辉未出一分钱抚养费,也未来探望.现我弟想解除与小辉的关系,但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最好?
2011-02-11 14:24 ZiZ1409(湖南-岳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昱律师 电话:13907316483 2011-02-11 15:11
不需要解除,可以要求女方承担一半的小孩抚养费。
2 110网律师 2011-02-11 14:39
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可视同你弟弟与小辉并未结婚,不存在婚姻关系。
3 游修艳律师 2011-02-12 10:02
以确定小孩抚养权方式起诉,同时一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虽然他们没有婚姻关系,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经过法律途径直接分开可能还是扯不清,所以还是通过法院为宜。直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只能以抚养权纠纷起诉同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