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他家讲1993年和我爷爷签的土地转让协议(乡政府征用他家房屋,村里出面用我家承包责任田补偿)。在场人现在只剩3个(当时的村长·支书都不承认在场)。协议书没有我爷爷本人的亲笔签名和手印,只有我爷爷的私章,也没有收条。除了我爷爷,没有任何家庭成员在场。责任田一直由我家耕种,土地承包权也一直是我家(爷爷过世后流转我爸爸)。可他家现在拉石头,倒入我家田里。我应该怎样维权。
2015-04-13 17:45 一抹浅笑10……(贵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4-13 17:37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