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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我的名义购买了房产, 由我妈出首付, 按谒还贷款也是我妈打到我的账户再付的,请问离婚时房子怎么
婚后用我的名义购买了房产, 由我妈出首付, 按谒还贷款也是我妈打到我的账户再付的,请问离婚时房子怎么 婚后用我的名义购买了房产, 由我妈出首付(有流水,走的我妈的账户), 按谒还贷款也是我妈打到我的账户再付的,男方未出一分钱,也完全没有资金汇到我的账户.请问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判?为了避免有纠纷,现在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把房子公证给我妈有用吗?
2015-04-13 15:21 jeanmy……(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5-04-13 15:25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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