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三轮车与电动车在人行道行驶发生的事故 老年代步三轮车在非机动车从东向西正常行驶,而且是在过地下道上坡时,(电动车通过机动车道的时候,由于分道隔离带的阻挡,三轮车看不到行驶在斑马线上的电动车),一辆电动车由南向北在人行道上骑车行驶横穿马路,由于电动车的前面突然出现另一辆逆行的自行车阻挡他的行驶,电动车突然刹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路的中间(斑马线离地下道上坡路口只有2-3米),老年代步三轮车在刚到坡顶的突然情况下急忙转方向避让电动车,三轮车的车尾挂上了电动车的车尾,由于拐的急忙,三轮车侧翻造成人员受伤,电动车侧倒,造成腿部骨折,请问这种情况的责任怎么划分。谢谢了
2011-02-11 09:58 aoy3105(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2-11 10:52
由交警部门作出根据现场勘查情况作出准确的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