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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手机店的店员,昨天有一顾客拿着我家过保的手机要求我们给修好
我是一家手机店的店员,昨天有一顾客拿着我家过保的手机要求我们给修好 我是一家手机店的店员,昨天有一顾客拿着我家过保的手机要求我们给修好,因沟通不好,顾客拿着手机打了我,可因为打在身上没有明显的伤,我拿充电器线给顾客的眼睛不小心刮伤了,顾客要求我给赔偿,请问这合理吗?我不是先动手的,而且还得先给赔偿,我心里怎么想都不舒服,请问我该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因为顾客昨天我们店的损失可以要求顾客赔偿吗?
2015-04-13 07:03 ask201……(辽宁-锦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5-04-13 08:32
可以要求赔偿
2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5-04-14 08:10
要求赔偿.
3 张俊东律师  2015-04-13 07:05
协商处理,如果对方构成轻伤,你还可能刚才刑事犯罪。
4 陈晓云律师  2015-04-13 08:08
可以要求顾客赔偿
5 隋新律师  2015-04-13 10:07
你好,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6 110网律师  2015-04-13 16:40
可以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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