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7月在医院做护士,签订了招聘合同,当时护理部负责 从2011年7月在医院做护士,签订了招聘合同,当时护理部负责人口头承诺过在医院工作满3年后肯定能转人事代理,转成人事代理后才会有五险一金,婚假产假之类的,没转人事代理就只有1080每月的基本工资,和科室奖金,转代理后基本工资有2500左右还有科室奖金,现在工作满三年了,还是不给转人事代理,这违反劳动法了吗?可以告医院吗?
2015-04-12 14:39 ask201……(安徽-合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4-12 14:48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的
2 徐亮律师 2015-04-12 20:06
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诉讼维权处理!
3 武律师 2015-04-24 23:42
可以起诉医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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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医院的护士,我们因为规定要参加重庆市市级规范化培训而和医院签订了规培合同
0个回复律师您好本人公司当时招聘时承诺试用期满3月后,签订合同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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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回复您好,我想问下和律师当时签的合同和收据都丢失了?这场官司那律师不是很负责,要输了,该怎么要其退还当初
1个回复在中介的引导下,我与房主女儿签订了三方买卖合同,当时我问过房主女儿和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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