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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工单身宿舍拆迁补偿问题
关于职工单身宿舍拆迁补偿问题 我是大型国企下岗分流职工,在单位的单身集体宿舍里住了十九年,因一直未婚所以没有分到单位的房子,也没有过货币分房。在此期间一直交房租水电费。在单位两年前关停,职工下岗分流时,单位负责人同意我们居住,我们要求交水电费,但是没有人管。今年四月初突然宣布厂区内一切房屋与设备出售给一家省级安装公司,要求我们无条件搬出,我是无房单身户,户口在厂集体户,因为一直失业,难以买房。我该怎么办,能够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能要求些什么呢,我该怎么做?他们对我们避而不见,也不回答我们的任何问题,现在已经有人不断搔扰我们,报过一次警,也没有什么用,因为公司告诉他们我们居住地是给职工倒班休息用的,可事实完全不是这样,我有充分的证据说明这一点,房子盖好后一直是叫单身职工集体宿舍,职工结婚后必须搬走,住宿人员其实大部分是常白班。如果市政府方面支持他们搞拆迁,我们能通过法律维护我们的权益吗,希望能给予具体的法律建议,谢谢!
2015-04-11 20:11 yangsh……(浙江-绍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5-04-11 21:01
没办法的。产权人不是你们。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4-13 11:12
您好!
房屋或土地征收,应当由当地政府部门依法发布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企业征收应依法给予各项赔偿。如补偿不合理或违法征收、非法强征,建议积极走法律渠道,委托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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