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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笔录和调解书不符,是否审理无效?
开庭笔录和调解书不符,是否审理无效? 法院对我的离婚案进行了调解,最后下了个《调解书》,但是调解书中有很多问题,后来到法院找到当庭法官要求给予解答,也不予理睬,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当时开庭审理的法院调解后立刻转身走人,由于不懂法律程序,书记员让在调解书上签字就签了。

调解书中的疑点:
1、开庭笔录中写的审判员和调解书落款盖章的审判员不是一个人。
2、开庭笔录中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但调解书中又由原告承担。
3、开庭笔录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调解书中没有体现。

事件疑点:
1、原定开庭的日期被临时调整提前了10天开庭。
2、当庭开庭的法官迟迟不露面,后来又临时更换了法官。

请问以上疑点我应该找什么部门能得到解答?
此次审理笔录和调解书有太多不符,是否这次开庭是无效的?
2009-05-05 10:29 public……(北京-朝阳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5月06日 16时53分
调解书的内容主要依据当事人在开庭中或庭外的调解中达成的一致意见,这个意见是记录在法院的相关笔录中。如果二者不一致,可以要求法院更正或申请再审。
办法总是有的,有错必纠吧
2 110网律师  2009-05-05 10:34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3 孙新律师  2009-05-05 17:41
可以申请再审
4 赵江涛律师  2009-05-05 22:21
可以申请再审的。 
5 孙新律师  2009-05-06 05:42
带材料当面咨询。
6 孙新律师  2009-05-06 13:32
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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