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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苏州,有一对离婚夫妇,丈夫在离婚时因为夫妇住的房子和孩子被判给女方
事情发生在苏州,有一对离婚夫妇,丈夫在离婚时因为夫妇住的房子和孩子被判给女方 事情发生在苏州,有一对离婚夫妇,丈夫在离婚时因为夫妇住的房子和孩子被判给女方,丈夫现在寄住在弟弟家,但是之前有可能因为拆迁得到过一套房子,到了前些日子,丈夫想证明自己没有房子,向政府索要一套无房户的救济房,丈夫现在问女方要离婚证明和房产证复印件,作为女方,这种情况可以给他吗?给的话会有风险吗?
2015-04-10 21:06 stoppi……(江苏-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晓雪律师  2015-04-12 10:12
您好,请您慎重考虑,您可以拒绝给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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