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2008年规划,以前的老房子都拆了,政府规定谁要建房子规划的那个区域都可以建房子 我家2008年规划,以前的老房子都拆了,政府规定谁要建房子规划的那个区域都可以建房子,大家都在那做,我的几个地方老房拆了,被别人建了房子,自己建了一个地址,房子旁边有一空地,有一家规划时挖了个石灰坑,说那个坑是他的,要在那建猪圈,我不同意,于是去年建房子了,按老地址来说那个石灰坑地方是我的,然而他建房子的地址也有我的老房子,如果这样法律会将这块地判给谁?
2015-04-10 15:26 ask201……(福建-福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申维丰律师 2015-04-10 15:45
您好,需要根据政府的规划相关规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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