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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先加女方名字,后女方现金充还房贷,女方现金还款后男方提出离婚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先加女方名字,后女方现金充还房贷,女方现金还款后男方提出离婚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先加女方名字,后女方现金充还房贷,女方现金还款后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离被家暴赶出家门,现男方起诉离婚。因结婚时间短,女方请问这房产在上海法院离婚会怎么判决?是共同共有?还是婚前婚前归男方,女方根据还款比例判决份额?女方怎样维护?
2015-04-10 05:46 ask201……(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4-10 07:55
原则上按共同共有处理,分割会考虑出资情况。
2 张俊东律师  2015-04-10 05:49
可以视为共同财产。
3 代雨庭律师  2015-04-10 06:27
男方起诉离婚,结婚时间短,上海法院离婚会判决女方有权分割,建议聘请帮助你,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4 刘青芳律师  2015-04-10 06:45
你好,应当由双方共同分割。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5 韦云律师  2015-04-10 07:15
是共同共有;离婚时考虑双方对房屋贡献、婚姻存续时间。
6 袁文祥律师  2015-04-10 08:56
一般应按产证名字和份额分割,应该积极应诉,主张自己的权利、诉讼离婚,涉及许多证据、原因、及利益关系,并要调查取证。建议直接找律师代理,给你提供帮助,本律师专业处理婚姻纠纷,能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利益最大化!如需详细了解和帮助可与本律师电话联系或面谈!
7 张向锋律师  2015-04-10 09:04
收集还贷的证据,可起诉要求依法分割房屋。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8 110网律师  2015-04-10 11:19
你好,据你所述你的情况属于一方支付首付款且取得房产证,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方将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只是分割时可以适当照顾出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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