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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的女婿结婚2年后与老人一起造房子,20多年后离婚在法律上可分得到房子份额吗?
入赘的女婿结婚2年后与老人一起造房子,20多年后离婚在法律上可分得到房子份额吗? 入赘的女婿结婚2年后与老人一起造房子,当时没有出钱,只是出劳动力,20年后夫妻俩与老人一起又买了商品房,商品房的钱大部分是女儿与老人出的,他只出了3万元不到。但是当时婚姻法规定商品房子只属于夫妻俩婚后财产,所以离婚时是把房子买掉的每人一半作处理的,他不肯给他儿子的份额,他说他不要儿子。当时在法院民事调解书上写过一句话:就是说20多年前造的那个房子上的所有份额与动产赠送给他儿子。但当时没有说到底是否有那个份额。请问他是否还可以再分到20年前也就是结婚2年后老人造房子份额吗?房产证是老人的,现已拆迁。在这儿还要想说一句他自己是个吃喝嫖赌玩的一个人,(公安局有档案资料)。又导致中疯,现有想收回给儿子的那个份额。他那个份额到底在法律上有吗?6年后他现已起诉儿子不奍他。
2015-04-09 21:19 王莉亚(江苏-苏州)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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