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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前的债务妻子要偿还吗
丈夫生前的债务妻子要偿还吗 丈夫是2013年去世的 他是采购员在2008年欠下了工地租赁费 还有担保人做了担保 他也不是公司法人  2015年 租赁公司把我和儿子 还有丈夫的父母告上了法庭 要我们来偿还欠下的租赁费 丈夫走时没留下任何财产 无房无车 我们应该偿还租赁费吗?
2015-04-08 09:48 吴俊生(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杜蓝宏律师  2015-04-08 09:57
这个土地租赁如果是给公司租的,应当由公司承担,与你们无关。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丈夫自用的,那么在你们可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超出部分不用管了。建议找个律师吧。你这样说的都看不太明白。
2 王来江律师  2015-04-08 11:47
丈夫生前债务由妻子还,符合法律规定。工地租赁费,是单位还是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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