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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家里有一辆出租车以前是在小叔子名下,在十年前过户到我老公名下
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家里有一辆出租车以前是在小叔子名下,在十年前过户到我老公名下 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家里有一辆出租车以前是在小叔子名下,在十年前过户到我老公名下,没有任何公证,当时买车时大姐出资一半,问题一:这个车在我老公名下,法律上来讲是不是可以是做我老公的个人财产?      问题二:现在大姐生病,其他兄弟姐妹要求我们买车拿出一半钱治病,我们协商好我现在拿出一半钱来,以后车和其他人没有关系,这个协议需要所有人签字按手印吗?包括生病的大姐,需不需要公证?
2015-04-06 14:34 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杜蓝宏律师  2015-04-06 20:02
第一,你们认可大姐出资一半,那么作为债务,建议你们给大姐归还。这个归还到底是另外筹钱还是卖车给钱你们可以自主决定,不需要家里其他兄弟姐妹帮你们做决定。
第二,你们给大姐归还了那一半的钱,债务就消灭了。只是要保留好给大姐付钱的单据,让大姐写收条或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钱打到大姐的卡里,自己保留银行存款小票或者转账证明。
第三,这辆车既然已经过户到你丈夫名下,本来就和其他人无关,所以还款协议不需要其他人按手印,也不需要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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