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女方不愿返还彩礼和首饰 我们是去年10月在一起,由于女方着急结婚2015年春节期间我们两个见了双方家长。后来3月初本人委托母亲从银行向女方汇款20万作为彩礼,接着买了钻戒项链等结婚首饰,准备登记结婚。本人2年前在深圳南山区购房,绝大部分首付都是父母出的。3月中旬女方突然提出要在本人房产证上加名字,不加她心里过不去,我家人不同意加名,原定6月的婚礼取消。女方当时以20万其中的15万购买了定期理财产品为由说4月底归还,先返还5万。但女方现在反悔不愿意返还15万彩礼和钻戒等婚礼用首饰。想请问是否可以起诉全部要回?
2015-04-06 10:20 hulugo……(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袁伟律师 2015-04-06 10:29
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要求女方返還。若需要幫助,可以來電。
2 张俊东律师 2015-04-06 14:19
可以诉讼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