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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后不予协助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怎么办?
男方离婚后不予协助女方办理房产过户怎么办? 律师您好,我朋友离婚时,法院判决书中写的房产地址只写了至诚小区B1和房间号,但实际房本上的地址是至诚小区12栋B1和房间号,这样的情况,房产公司不予过户,而且我朋友离婚后自己带孩子,当初法院判决书中已经写明房产按当时的房价分为三份,女方给男方支付房价的三分之一,现在男方已经回老家工作多年并已婚,即将生子,女方多次要求男方按法院当初判决书讲房产过户到女方名下,可是男方多次推诿不予协助办理,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该怎么办?
2011-02-06 21:58 海微蓝(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2-07 01:1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朋友可以依据判决书请求法院就判决所涉房产的具体地址作出详细表述的裁定;
    2,你朋友也可以依据判决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2011-02-07 05:55
补正,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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