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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就是不给《是否刑事立案告知书》怎么办呀?
公安机关就是不给《是否刑事立案告知书》怎么办呀? 当地公安分局我送交了2次《刑事立案申请书》都2年多了。公安分局就是不给我《刑事是否立案告知书》,我又因为公安分局就是不给我《刑事是否立案告知书》写了《游行示威申请书》,公安分局在我的《游行示威申请书》签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批准游行示威。我向上一级公安局送交了《刑事立案复议申请书》也1年多了,同样就是不给书面答复。我又到法院刑事自诉,法院听后,不予受理,告诉我到检察院去告公安部门不作为。我又去检察院,检察院告诉不归他们管,让我找公安部门的上级机关。我到底怎样才能拿到《刑事是否立案告知书》呀?我每天都向当地公安分局的局长,讨要《刑事是否立案告知书》就是不给我。我向上一级公安局的法制大队送交了《刑事立案复议申请书》也1年多了,同样就是不给书面答复;我向上一级公安局的督察大队投诉,督察大队又向我要法制大队的书面意见答复才能处理。可是法制大队不给答复啊。
2015-04-05 12:52 书罪未穷(黑龙江-大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5年04月05日 13时58分
你好,刑事立案监督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权之一,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立案监督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化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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