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 济南电视台《热心姊妹花》栏目组来采访,我明确表示不接受采访,也请他们不要进行拍摄,主持人杨杨也现场表示没有拍摄,结果晚上该节目播出时我发现有我的影像,而且电视台工作人员也没有对我的影像进行处理(“马赛克”一类的),我联系电视台要求他们把有关我个人的影像删除并对于这个事情赔礼道歉,但是电视台一直回复说该问题已经向栏目组反应,就没有结果了,这种情况哪个部门能帮助我维权。
2015-04-05 12:16 dongyu……(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曲延波律师 2015-04-05 15:48
你好,可以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