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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们在12月17日法院拍卖房产时,以最高竞价买受,也在法院规定10内交清房款和拍卖公司手续费。但是现在2月6日法院没有给我相关房产过户资料,只给了我们裁定书,导致我们无法过户。在1月28日杭州市出台了营业税全额交,导致我们多交28800多元,这可是我一年的工资,问这笔钱要谁承担。谢谢
2011-02-06 09:41 SYZ-1(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2-06 09:43
有证据表明是他人过错的,可要求过错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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