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工地的人帮我锯木板时用电锯不小心把他自己的把手指锯断 2011年2月1日下午,我到单位外的一个建筑工地上看到正在哪里看工地的人有电锯,就让他帮个忙用电锯锯块木板。哪人同意后,我在一旁帮着押哪块木板,哪人也一边押哪块木板一边用电锯锯木板。在用电锯锯木板的过程中,哪个人不小心把电锯滑掉,并将他自己右手的大拇指和小指锯断。事发后我将他送去医院进行了手术,现在哪人还在医院里。像这种事故我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需要给他什么赔偿?
2011-02-06 04:20 adili(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2-11 16:49
你应承担一定责任,具体多大责任要根据对方的过错大小来认定,一般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到法院由法院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