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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离婚
房产分割,离婚 结婚前,一起看房子,两个人的购房协议,房子价格270万。然后男方家庭付了首付100万,女方未出资,首付完成后,两人领证,产证下来后,只写了男女两个人的名字。公积金贷款女方出了1万,男方7万,每个月还贷,全是男方来,每个月1万。双方未实际共同生活。现女方通过各种卑鄙手段,骂人,不联系等,领证一年不到的时间已经断绝了来往,女方不愿意协议离婚。现在男方诉讼,会损失多少?
2011-02-05 22:52 newhh2……(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02月05日 23时24分
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由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双方婚后未实际生活,男方可以主张房产按出资的份额分割。争取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如需要帮助可来电话与我联系。
2 袁文祥律师  2011-02-06 12:15
一般写上双方名字,出资方是要吃亏点的!但法院也会根据实事求是处理的!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1-02-06 12:49
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购房协议的购房人是男女双方,房产证登记的也是男女双方,则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很大;
在诉讼程序时力争维护男方最大的权益;
如需帮助请电联。
4 李军律师  2011-02-07 17:37
登记后未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房产属于婚前购买,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和贡献大小,属于按份共有,酌情给予女方一定补偿。
这种情况下,应当尽早起诉离婚,越早越好,时间越长损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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