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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房产职工,利用职务便利,仅仅支付了定金,便把公司建造的商品房占为己有(一套)
国企房产职工,利用职务便利,仅仅支付了定金,便把公司建造的商品房占为己有(一套) 国企房产职工,利用职务便利,仅仅支付了定金,便把公司建造的商品房占为己有(一套),待到该套房屋涨价,再抛售,赚取差价,是否犯法?
2015-04-04 06:55 ask201……(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4-04 07:52
该行为违法,涉嫌职务侵占。
2 110网律师  2015-04-04 07:07
犯法的
3 张向锋律师  2015-04-04 08:57
需要依据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来处理。
4 张鹤生律师  2015-04-04 09:55
产权不清会带来很多问题,私企哪有这种事
5 王晔律师  2015-04-04 10:20
违法,涉嫌职务侵占。
6 110网律师  2015-04-04 15:21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7 李军律师  2015-04-05 22:32
公司同意的话,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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