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归属纠纷 大概17年前,村民A将耕地退还给生产队并表示不再耕种(当时都是口头协议),生产队将A的土地分给村民B、C,这期间均是村民B、C缴纳各种农业税费,现在村民A想要回耕地被拒绝后将B、C告上法庭,请问村民B、C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5-04-03 21:55 hevinn……(河北-邢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莫高经律师 电话:13607721908 2015年04月03日 22时17分
17年A不耕种农田,生产队已经把该田地分给B、C经营,这是当时生产队的权利;BC接受当时生产队分给的土地依法经营,是合法的,A不能法律依据再为此状告BC两人的;A即使起诉,也只能起诉生产队即村民小组,不能告BC两人的。 我的补充: 2015-04-03 22:19
更正“不能法律”改为“没有法律”
2 孙新律师 2015-04-03 22:01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