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纠纷 我太爷爷盖的房子,因为政府拆迁赔了一块96平方的地《市价差不多60W》,传下来的房屋地契上是我父亲的名字但是我父亲死了快10年了,我母亲大字不识一个,所以拆迁赔地合同上签了我和我弟弟的姓名。因为{“生的不如养的亲”原因}我是老大我断奶后就和奶奶或者外婆生活吃饭一直到我20多岁老一辈去了后才和父母在一起吃了两年饭,所以我和母亲关系不怎么好可是我也尽自己的能力在父母50来岁的时候就一直赡养到现在快80岁了。现在母亲给了一份委托书给县政府工作人员批地,要求要批到我母亲的名义下,《我母亲就是要把这块地给小儿子,就是一直说我没份》现在县政府工作人员因为有这份委托书把地批到我母亲名下,我想问这是否合法,我可不可以告这个办事人员。想知道按继承法这块地我是否有份。
2015-04-02 21:56 tzy199……(江西-抚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4-0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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