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赠与的财务 我是2009年8.31登记结婚的,现想离婚,婚姻期间,男方赠送我的物品是否要退回?感谢!盼回复.冯女士
2011-02-04 09:35 YnE2431(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2-04 09:40
答:没有其他约定时,不需要返还;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 罗远水律师 2011-02-04 09:40
不需要退还。
3 风志律师 2011-02-04 12:59
你好,男方赠与的财物,无需返还。
4 孙新律师 2011-02-04 13:18
婚姻期间赠送的物品,无需返回
5 赵江涛律师 2011-02-05 08:54
不必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