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要离婚,有三个孩子在县城。他老婆百般刁难。怎能够不给女方孩子 我弟弟要离婚,有三个孩子在县城。他老婆百般刁难。怎能够不给女方孩子。孩子也不愿意跟她
2015-04-01 20:02 ask201……(天津)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4-01 20:05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2 张俊东律师 2015-04-01 20:05
这个很难的,三个孩子不可能都不给女方的。
3 110网律师 2015-04-01 21:15
子女的抚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进行宣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 齐志龙律师 2015-04-01 21:31
需要看孩子年龄、及有利程度
5 刘秀章律师 2015-04-01 21:56
孩子满10周,可以征求孩子的意见
6 韩士队律师 2015-04-02 09:14
你好:全部都留下很难
7 孙新律师 2015-04-02 09:57
先协商,如果女方放弃三个孩子的抚养可以,如果女方坚持要孩子,肯定会判给女方抚养一个。
8 孙新律师 2015-04-02 14:52
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判。具体看孩子年龄了,两周岁以内原则上判给母亲,十岁以上听孩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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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有三个孩子,女方要离婚,孩子都十岁以上,法院应该
7个回复还没有离婚,老婆领着孩子走了,女方的家长知道在哪可就是不说,
5个回复现在我和我老婆有一个孩子了,现在要离婚那么我们结婚前一天女方
2个回复男方有家暴,老婆孩子都打,有钱就在外吃喝嫖赌,女方要求要钱离婚男方不同意就说没钱
1个回复我和我老婆我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现在女方起诉我离婚,她要女儿
4个回复结婚半年,怀孕三个月想离婚,女方想抚养孩子,怕以后男方抢走孩子,该怎么办?
1个回复朋友老婆出轨,现决定离婚孩子跟女方家长期生活想要孩子。男方不同意
4个回复朋友老婆出轨,现决定离婚孩子跟女方家长期生活想要孩子。男方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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