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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侵犯人权吗
这种行为侵犯人权吗 我在退休时与单位负责人产生矛盾.我管的公章没直接交给这负责人.我提出要正式办移交手续.因为还有我保管的21年的文件档案.这个负责人克扣应该给的钱;又重刻公章;未通知而撬开我的办公橱柜桌子.2013年换了位新负责人.我说一起办移交.这位负责人却说就把公章交他即可.应给的退休管理基金400元(交给机关老年体协分会)’仍不给.请问这样的负责人违法吗?
2015-04-01 15:51 cqtz(江西-吉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4-01 15:56
这是不合法的,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的
2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4-01 15:57
你好,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5-04-01 16:05
您好,违法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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